延安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地处黄河中游的延安,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相传人类始祖黄帝曾居住在这一带,“三黄一圣”(黄帝陵庙、黄河壶口瀑布、黄土风情文化、革命圣地)享誉中外,为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全市有历史文物保护景点848处,有保存完好的宋代石刻群洞18个,石窟寺14处,有建于唐代的宝塔等12处古建筑,有革命旧址6处。目前可供游览的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年接待中外游客70万人次。近年来,大力开发旅游业,恢复了摘星楼、烽火台、摩崖石刻等50多处景点,“天然公园”万花山新增200亩牡丹,宝塔山、清凉山、凤凰山、万花山“四山”森林覆盖率达55.4%,被国家林业部批准建设国家级森林公园。延安位于陕西省北部黄土高原中部,是中国革命的圣地。延安东临黄河,与山西相临,西面与甘肃接壤,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延安有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在历史古迹方面有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保护单位–轩辕黄帝陵、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子长钟山石窟等;在自然景观方面有延安黄河壶口瀑布、全国最大的野生牡丹群和花木兰故里万花山等。延安还是革命圣地,在中国现代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特殊位置,现存革命旧居140多处,如:中共中央军委和八路军总部所在地–王稼坪;中共中央旧址凤凰山;以及宝塔山、枣园、杨家岭等地。